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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日子 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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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这盆说是盆,其实就是个木桶,满满当当,怕不是十来斤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一只木桶里面盛的是杂碎,肥猪的心肝脾肺肾都有,味儿不重,腰子都是洗干净过水处理过的,似乎还特意油炸了一遍,更是显得诱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猪肺虽说切块,但上面的肉丝儿带筋都去了,倒不是说酒肆的厨子地道,而是一头猪浑身上下最是金贵的肉,不是里脊也不是腿肉更不是肋条,正是这肺上一点点一丝丝的肌肉,要剔下来极为麻烦,一头猪也就一二两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么个玩意儿,烧汤之后,明明是瘦肉,偏偏不柴,口感绝佳不说,又非常容易入味,是个万能搭配的上等货色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年月里,也就是豪奢人家才干这种莫名其妙的噱头,换做老张,整个肺无非是在动物园投食食肉动物,为了一两肉这么折磨,他有病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几个少年狂吃狂塞,听到隔壁说的话,有少年嘴里含着米饭就嚷嚷着:“阿塔!去河中就去河中,怕甚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吃你娘的肉!败家畜生!还有,叫你娘的‘阿塔’,叫阿大、叫大人、叫爹!”

        老汉咆哮了一声,转头又对同桌的人感慨道,“日娘的蠢货,没出息的东西。唉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哥,俺说话哥莫气,俺觉着大郎讲得对。俺们在武汉,虽说也是攒了点钱,但也就是够个吃喝,也是辛苦钱,是血汗钱。离了武汉,俺们这钱都趁不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一点的也是感慨,“公主帮忙递了话,张公也给了出路,俺想着,愿意拼的,就去河中,不愿意的,就跟着郡王殿下吃饭。再不愿意的,留在武汉,也算是个营生,做苦力,那也不是谁都能做的。真要是拎个棒棒就是挑夫,那也不至于咸宁市就寻俺们做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咸宁市是给张公面子,知道公主是张公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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